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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住建局印发《宜昌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封闭管理工作指南》
发布时间:2021-08-10浏览次数:1338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抓好当前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全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规范管理,消除一切风险隐患,坚决堵住外来疫情输入,坚决切断市外疫情传播,现制定如下工作指南:
一、健全疫情防控体系
(一)强化参建各方防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疫情防控总牵头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协调和保障等事项,并按照各级政府部门相关政策文件承担常态化疫情防控费用。施工总承包单位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健全覆盖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单位,并延伸到参建各方或关联单位,如材料物资供应、生活物资供应等单位的临时进场人员的疫情防控体系。监理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落地。建设、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落实属地主管部门防控监管责任。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巡查,构建建筑施工疫情防控多点触发机制,督促参建各方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建筑施工领域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严格施工现场封闭管理
(一)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按规定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仅保留一个人员进出的通道和一个车辆进出通道,每班值守的防疫专员不少于两名。施工现场入口处的门禁系统应保持与实名制管理系统联网。提倡物资在工地大门外交接。禁止任何人员进场不通过门禁,或直接从车辆通道出入。
(二)严格现场门禁管理。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接种新冠疫苗、扫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戴口罩(简称“五个必须”),并通过门禁系统识别。凡有发热(≥373℃)、咳嗽等感冒
症状者;“健康码”显示黄色或红色者;未佩戴口罩者;“行程码”近期曾有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过28天隔离期者,应禁止其进入,并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置。
(三)推进场内场外集中居住。疫情期间,鼓励创造条件,在满足施工安全的前提下,于建筑工地内设置生活区,或在工地附近设置集中管理的生活区(实行和施工区同一管控标准),尽
量实现从业人员在场内流动,非必要不外出。受场地限制,确有困难,在建筑工地外零散居住的,对相关人员要专门登记造册,通过实名制监管系统派工,项目部班组长组织接送,加强防疫教育,避免或减少与外界接触。
(四)加强防疫物资储备。各施工现场应储备充足的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酒精、消毒剂、防护服、一次性手套、智能体温检测仪等防护物资,储备量应能保证最少一个月的使用要求。
(五)加强生活区防疫管理建筑工地内、外的集中生活区均要封闭管理。对于场外生活区,出入口要有专人负责测温、核对人员身份和健康状况等。施工单位组织从业人员集中往返施工
区,鼓励安排摆渡专车。
(六)保持现场环境卫生。办公场所、会议室、生活区域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应定期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保证施工现场内卫生设施的正常使用,配备洗手液、消毒液。在公共区域设置废弃防疫物资专用回收箱(垃圾桶),定期对专用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七)定期开展现场消杀。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公共场所、密闭狭小空间及长期接触的部位进行消毒,并形成记录。对厨房、卫生间等重点场所每天消杀不少于2次。确需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应予以消毒。
(八)设置标准隔离室。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满足需要的隔离室,隔离室应相对独离,不得靠近食堂、办公室、宿舍等场所。施工现场外有集中生活区的,也必须单独设置。
(九)减少人员聚集。严格控制同一办公场所人员数量,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办公时应尽量保持1米以上的接触距离。减少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减少室内会议和缩短会议时间,会议期间应按规定佩戴口罩。
(十)强化工地食堂管理。工地食堂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卫生防疫规定。采购人员或送货人员均应符合防疫要求,建立人员进出防疫台账确保可追溯。食堂原则上采取分餐、
错峰用餐等措施,排队取餐的人员间距不小于1米,食堂就餐人员的间距应不小于1米,避免“面对面”就餐和围桌就餐。食堂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期通风及消毒,严格执行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
三、严格施工现场人员管控
(一)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将参建各方人员纳入监管系统管理,准确掌握人员健康和流动情况。落实全员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等要求,健全“建安码”信息。分包单位按次日的用工计划,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告,施工总承包单位利用实名制系统进行派工,次日仅允许被派工人员在班组长的组织下,通过实名制通道进入工地。
(二)规范施工现场用工管理。禁止施工现场私招乱雇,禁止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禁止使用无“建安码”人员,禁止使用按照有关规定需要隔离观察的劳务人员,禁止施工项目之间无组织调配使用劳务人员。原则上不新进人员,确有需要的,其健康信息符合规定且14天内未离开宜昌,还需要2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严格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控材料供应商、生活物资供应商等外来人员进出工地,确需临时进入的,应经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同意,严格落实“五个必须”要求,经实名制登记后方可进入。对临时进入人员,项目部应指定专人对接,并监督其及时离开。
(四)加强作业人员卫生防护。施工现场应向所有人员配发足量、合格的医用外科口罩及有关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使用。同时要加强公共卫生教育培训,引导施工现场人员养成勤洗手、
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使用公勺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对外出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要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五)开展人员健康监测。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一律不准带病作业,并立即进行隔离观察,按应急处置预案进行有效处置。
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一)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施工现场应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适时开展应急演练,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时刻保持应急状态。施工现场应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对接属地社区、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施工现场应制定本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全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建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防控责任,落实专职人员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住建主管部门上报疫情防控信息。
(三)加大巡查力度。检查作业环境是否满足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其中重点区域是否消毒为必查项;检查施工人员防护防疫措施是否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一时间消除防疫隐患。
(四)强化应急处置。落实"四早"措施,发现"红码"“黄码”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要立即进行隔离观察,尽快报告当地街道、社区和疾控部门,专人专车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一旦出现现场人员被确诊感染,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全面停工并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住建部门。
(五)构建多点触发预警机制。根据《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多点触发预警工作实施方案》(鄂防指办发[20201109号),多点触发预警机制是指按照“人物地”同防、多病共防的策略,涵盖多部门,覆盖医疗卫生机构、机场、车站、市场等的各类触发点,在特定的触发场景下,达到触发标准后,按规定的流程报告事件,发动预警,启动应对措施的工作闭环。各地住建部门涉及的是环境场所类触发预警机制,具体规定为,触发部门:各地住建部门;触发点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地下污水管道;触发标准:样本检测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报告和处置:立即报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时通报相关主管部门,根据疾控机构要求,主管部门和场所配合做好环境、物品、人员的扩大核酸检测,并采取其他相关控制措施;报告内容:场所/环境/点位、样本名称、采样时间、采样地点、检测结果、检测机构、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电话。
(六)做好与疾控部门的配合工作。按照防疫部门要求做好密接人员排查流调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环境全面消杀等工作。
(七)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项目部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及疫情信息零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根据属地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向有关部门报送疫情防控信息。